外國語學院教職工活動室管理暫行辦法
時間:2018-01-16 來源:作者:
一、開放時間:周一至周日8:00至22:00。
二、活動室面向全院教職工開放,不對學生開放。到活動室進行活動的教職工,應配合工會委員和小組長的工作,盡量在下班后活動,如果是在上班時間,須注意不要影響其他樓層職工的工作。
三、活動室內的設施設備由工會負責管理、維護和保養。使用時注意安全,如發現宣傳展板、照片墻、發球機、跑步機等設備設施出現故障,請告知工會文體委員或辦公室值班老師做好登記,請勿私自拆解、維修或調整。
四、活動完畢,請將器材放回指定位置。通電設備使用完畢后,應及時斷開電源,離開時關閉電源、燈和窗戶,防止出現安全事故。
五、愛護公物,節約用電,保持室內衛生,不在活動室大聲喧嘩、吵鬧。
六、活動室由外國語學院工會負責管理,活動室鑰匙由學院辦公室、文體委員和工會小組長分別保管,專人負責,不得隨意轉借。
七、本辦法由外國語學院工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