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學院工會工作制度
時間:2018-01-15 來源:作者:
為及時傳達和貫徹執行學校、學院和上級工會組織的有關指示和決定,開展好學院工會工作,特制定本工會工作制度。
一、認真召開工會委員會例會,有工會主席主持召開,出席對象為工會主席、工會委員和工會小組長;內容包括學習有關文件,傳達有關精神,研究和部署有關工作,聽取各工會小組工作情況匯報,聽取各工會小組工作情況匯報和教職工意見、建議等。
二、根據學院和校工會年度工作計劃,制定院工會工作計劃;協助領導了解情況、掌握政策、承上啟下、組織協調、對外聯系、當好參謀。
三、負責安排做好校級工會舉辦的各種活動,并對活動總結,對參加者獎勵。
四、實行工會小組長負責制,負責組織院系內的各項工會活動,并做到活動后及時提交活動信息和總結。
五、做好新職工的入會教育,幫助盡快適用崗位要求。
六、負責收集教職工的意見和建議,積極協助學院解決和處理教職工之間的問題和矛盾。
七、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工會及企業勞動保護的法規制度。
八、組織開展教職工教學基本功比賽,收集與教學有關的合理化建議活動。
負責做好二級教代會的宣傳、組織和總結工作。做好工會各類先進個人或集體的推薦和申報,總結經驗、樹立和宣傳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