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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外國語學院關于推薦2025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實施細則

            根據教育部有關做好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文件精神,依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做好推薦2025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為科學規范、公開公平公正做好推薦2025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的相關工作,結合外國語學院實際情況,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討論,特制定本細則。

            、推工作組織

            (一)學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組(見附件1),落實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制度,制定學院推免工作細則、綜合評價學術專長審核辦法。確定符合推免條件的候選人名單,并在學院網站公示。

            (二)學院推免工作小組組織召開推免工作會,對擬推薦的候選人名單進行審核,在審核無誤后,報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三)學院成立推免申訴小組(見附件1),接受學生對于推免工作的申訴。

            、推薦基本條件

            (一)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道德素質、業務素質、文化素質、身體和心理素質等綜合素質高,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

            (二)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三)身體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學體格檢查標準。

            (四)所有課程考核成績合格;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前三學年必修課的學習且必修課程成績總優良率達到50%及以上;前三年專業年級綜合測評排名均在前50%。

            (五)英語專業四級統測(TEM-4)成績達到培養方案要求。

            三、推薦辦法

            (一)學生申請

            學生填寫推免申請表,自主申請推免生資格,未申請的學生不能獲得推免資格。申請認定學術專長的學生,還需獲得我校2名本學科專業研究生指導教師的推薦。申請表及專家推薦書見附件2、3。

            (二)推薦專業

            所有學生按照在讀專業推薦,推薦的研究生錄取專業由接收學校確定。

            (三)推免類別

            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類別包括:普通推免生、國家工程碩博士培養改革專項、“專業+管理”復合型人才專項、研究生支教團和創新創業人才專項。

            學院統籌、學生自愿選擇,上報教務處公示時每名學生只能選擇一種推免類別。

            (四)排名辦法

            注重并加強對學生本科階段學習情況的過程性評價以及學生全面發展的綜合評價,根據綜合成績確定具有推免資格學生的專業排名。綜合成績總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占70%(滿分70分),在進行必修課成績計算時使用課程的初次成績進行計算,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占10%(滿分10分),綜合評價和學術專長成績占20%(滿分20分)。前三年課程截止到2024年夏季短學期。學院根據綜合成績(計算和排名辦法見附件4)確定具有推免資格學生的專業排名。

            (五)公示辦法

            校內公示的人數為學院分配的推免生候選人數和每個專業推薦的候補人選(滿足推免基本條件并提交申請的學生),公示信息包括:推免工作實施細則、推免名單、咨詢申訴渠道等信息。

            (六)遞補辦法

            公示期間,當擬推免學生放棄推免資格(附件5)或被取消推免資格(附件6)時,推免名單按照公示的綜合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在研究生正式入學前,有下列情況者之一者,學校將取消其推免資格,并通知接收單位:

            1、不能按期畢業,或不能獲得學士學位者。

            2、有違法違紀行為而受到紀律處分者。

            3、申請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者。

            4、其他違背推薦條件者。

            四、時間安排

            (一)9月4—9月8日,符合推免條件的學生向學院和相關職能部門提交推免申請表和證明材料。

            (二)9月9日至13日,學院和相關職能部門完成所有符合推免條件并申請推免學生的綜合評價和學術專長審核以及專業排名。

            (二)9月14日至15日,學院和相關部門審議、確定擬推免名單并公示,同時將擬推免名單、公示情況說明和學生電子成績單報教務處。

            (四)9月16日至25日,學校公示、審議、確定推免名單后上報。

            五、其它

            本細則經學院黨政聯席會通過生效,并報教務處審核備案。未盡事宜或相關安排可根據上級政策和要求予以細化或微調。本細則由外國語學院推免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外國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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