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學院2024年轉專業實施細則
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本科生轉專業的實施辦法》,結合我院本科專業實際,考慮到充分貫徹以人為本、因材施教、尊重學生個性化發展的原則和我院專業建設與人才培養的需求,經外國語學院轉專業領導小組的研究,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領導
外國語學院成立本科生轉專業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本科教學工作的副院長和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擔任;成員包括英語專業負責人、英語專業2023級班主任、學院分團委書記、學生輔導員和本科教學工作秘書。領導小組成員負責介紹本專業情況,并對轉專業學生進行面試和考核。具體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逯義峰 劉春陽
成員:唐萌萌 修文喬 鄭世高 諶叢 王芃月 王媛
二、本科生轉入
(一)接收對象
1.2022級、2023級普通本科生,其中正在休學和保留學籍的、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不得申請轉專業。
2.我院擬招收轉專業學生10人。
(二)時間安排
1.4月24日-4月30日,學生按照學院要求在本科教育教學管理系統中提交報名申請。
2.5月5日前,學院對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公示參加面試學生名單。
3.5月26日前,轉專業領導小組對學生進行遴選,并安排面試,選拔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后在本科教育教學管理系統完成擬錄取,并將紙質版名單提交至教務處。
4.5月31日前,教務處對擬錄取學生名單進行復核和公示,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學校發文予以公布。
(三)遴選原則
除滿足學校規定的條件外,凡提出申請轉入外國語學院英語專業的學生,應具備下列條件:
1.學生轉入前,在原專業成績排名為前(含)50%。
2.申請轉入學生在原專業學習過程中有1門及以上不及格課程或在原專業班級學習期間有學業警示勸告的學生,不能轉入。
3.凡受到學校各類違紀處分、專業測試成績及健康狀況達不到專業學習要求者不能轉入。
4.申請轉入外國語學院英語專業的學生,需參加由外國語學院統一組織的綜合面試。按照成績、專業的容量擇優錄入。
三、本科生轉出
1.本辦法適用于本院2022級、2023級欲轉入其他學院專業的學生。
2.每名學生只能申請一個專業,對于申請兩個及以上不同專業的學生,一經查出,將取消本次轉專業資格。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學生如退出轉專業申請,仍然認定為已轉過一次專業。
3.輔導員要為學生講解學校有關轉專業的規定,認真解答學生提出的問題,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
4.對于轉出學生,輔導員首先要與學生進行談話,了解學生的思想,給學生介紹準備轉入專業的情況,本著自愿的原則,由學生自己決定是否轉出和轉入何種專業。
5.我院本科生可以于標準學制的第二、四學期申請轉專業,但正在休學和保留學籍的學生不能申請轉專業。
四、轉專業后學籍及教學管理
1.經批準,錄取的轉專業本科生所在班級由輔導員負責編排。
2.學籍變動自發文公布后生效,春季學期的課程按原專業要求學習、考試,夏季學期的課程按照新專業的要求學習、考試。
3.轉專業后,學生原則上按新專業的培養計劃要求學習,轉專業前新專業培養計劃中未學習的課程由新專業確定補修方案。畢業資格按轉入專業的培養方案規定進行審核。
4.課程替代原則
(1)轉專業前的必修課程,如果在新專業的轉專業后的學期中也開設,在學時學分高于或等同于新專業的要求時,可以替代新專業該門課程,但須補修由專業負責人指定所缺的新專業必修或選修課程,且學分數不低于替代課程的學分數。
(2)轉專業前的必修課程,如果在新專業的轉專業后的學期中也開設,在學時學分低于新專業的要求時,由專業負責人根據課程內容差異情況審核,給出是否可免修此課的意見,同時指定補修課程以補齊學分。
5. 大二下學期申請轉入者需降級。
五、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材料
(1)成績單一份(需包含GPA)。
(2)專業綜合測評表(輔導員開具情況說明,證實學生在本專業GPA成績排名即可)。
2.提交時間:凡符合條件,自愿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務必在4月30日前在本科教育教學管理系統中申請報名時同時提交材料,過期不再接收報名。
3.提交的所有申請材料需真實、準確,不得弄虛作假,否則取消本次轉專業資格。
六、本辦法解釋權在外國語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
外國語學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