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學院研究生綜合測評辦法
時間:2024-09-01 來源:作者:
研究生綜合測評是對研究生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素質的綜合評價,是評選獎學金、評選優秀研究生和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等工作的重要依據。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培養視野寬廣的高素質專門人才以及優秀創新人才,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修訂本辦法。
一、總則
(一)本綜合測評辦法適用于我院在讀的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
(二)原則上研究生按專業年級分類測評。
(三)擔任助管和兼職輔導員的研究生,原則上參加專職工作結束當年入學的同專業年級的綜合測評。
二、成績計算
總成績=德育分×20%+智育分×70%+文體活動分×10%
三、德育測評
德育分=100分×個人德育總分/德育基準分
個人德育總分=基礎分+獎懲分
德育基準分取學生所在集體參評成員的最高個人德育總分
(一)基礎分(100分)
德育基礎分的組成由學院研究生綜合測評領導小組結合工作實際情況制定細則并負責解釋。
評分主要參考參評同學以下十個方面的表現進行打分:
1.熱愛祖國,具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堅定的政治信念,能夠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分析問題、解決問題;
2.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集體榮譽感,正確處理個人、集體和國家利益之間的關系;
3.自覺遵守校紀校規,在公共場所舉止文明得體;
4.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具有良好的生活習慣,宿舍衛生情況良好;
5.積極參加校、院及班級組織的各項活動;
6.自覺遵守科學道德和學術規范要求;
7.尊敬實驗室教師,團結同學;
8.積極并認真完成導師交給的任務;
9.學術工作進展良好,積極參與學術活動等。
(二)獎勵分
獎勵分由學校、學院相關管理部門和學院研究生綜合測評工作小組共同確定。加分細則如下。
1.社會工作
在學?;驅W院(研究院)擔任學生干部,工作滿一年(含)以上的,在德、勤、能、績等方面進行總結,由學生干部所在社團、學院(研究院)綜合測評領導小組和社團管理部門分別打分,三次打分各占1/3,確定學生干部的最后得分。在班級工作的學生干部,由輔導員和班級分別打分,各占1/2。同時承擔兩項及以上學生工作的,獎勵分可以累加,但最多只加兩項,取一個最高獎勵分后,另一項獎勵分乘0.2系數后累加。
工作滿一年的各級學生干部的打分范圍如下(工作不滿一年的,折半打分):
(1)校團委副書記、團委委員,院團委書記、副書記、團委委員,校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加0-15分;
(2)校研究生會正副部長、院研究生會正副主席、校級研究生社團正副職加0-10分;
(3)校研究生會部委、校級研究生社團部委、院研究生會正副部長、班長、黨支部書記、團支部書記加0-6分;
(4)院研究生會部委、班委、黨支部委員、團支部委員加0-4分;
(5)黨支部小組長、團支部小組長、宿舍長、課代表加0-3分。
2.校級、市(部)級、國家級先進集體成員每人分別加5、10、15分。
3.校級、市(部)級、國家級先進個人分別加5、10、15分。
4.未擔任學生干部或其它職務,但關心他人、積極參加集體活動或向學校及有關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者經班級綜合測評工作小組評議可加1-5分。
5.宿舍管理獎勵分,按《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公寓宿舍衛生檢查細則》執行。
6.志愿者活動: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和外國語學院學院官方組織的志愿活動為準,志愿活動時長8小時計1次,1次計1分,加分累計不超過2分。以志愿者證書為準,參考學院證明。
(三)懲罰分
懲罰分由班級綜合測評工作小組核定??鄯旨殑t如下: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雖未受到刑事或行政處罰但被處理者,一次扣10分;
2.受到通報批評處理者,或受到學校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處分者,分別扣5、10、15、30、50分;
3.違反科學道德和學術規范并造成不良影響者,一次扣10分;
4.集體活動缺勤一次扣2分,不按時注冊扣10分;
5.宿舍管理懲罰分,按《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公寓宿舍衛生檢查細則》執行。
四、智育測評
智育分=100分×個人智育總分/智育基準分
個人智育總分=學習成績分+獎懲分
智育基準分取學生所在集體參評成員的最高個人智育總分
(一)學習成績分(100分)
考核培養計劃中必修課和選修課完成情況,按考試成績和學分數加權計算。
學習成績=0.7×∑(Ti×Xi)/∑Ti+0.3×∑(Mi×Yi)/∑Mi
其中:Ti為培養計劃中所列的學位課學分數,Xi為學位課課程成績,Mi為選修課學分數,Yi為選修課成績,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成績記載為五級制時,按以下關系換算:優=90;良=80;中=70;及格=60;不及格=50。
(二)獎勵分
獎勵分由班級綜合測評工作小組核定。加分細則如下。
1.所有獎勵分加分項目必須是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或企業導師所在單位為第一單位。同一內容的論文或科研成果取單項最高分,不累加。所有發表的論文或科研成果均需附有原件及復印件,班級綜合測評工作小組審核合格后方有效。
2.智育獎勵分涉及多人排名的加分情況,個人得分計算方法:
排名第一者(隊長)得分為1/2×所獲獎項的加分,其他人員分享剩余的1/2×所獲獎項的加分;校內導師(企業導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的,第二作者得分為2/5×所獲獎項的加分,其他人員分享1/10×所獲獎項的加分。
3.取得下列成績,按如下規定分別加分。
(1)發表與本人所學專業有關的學術論文、獲得專利授權、獲得軟件著作權,分成八檔加分,分別為50分、30分、15分、10分、5分、3分、1分、0.1分。在學術會議上宣讀并發表與本人所學專業有關的學術論文,根據學術會議級別,分成三檔加分,分別為5分、3分、1分,發表論文摘要,按本規定的1/4加分。學生學術成果和參加的會議級別由學院學術委員會審定。
(2)參加科技創新、學科競賽活動取得各級獎勵者,最高按下表加分:
等級
級別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國家級
|
12
|
8
|
6
|
省部級
|
8
|
6
|
5
|
校級
|
5
|
3
|
2
|
(3)獲得科技成果獎者,最高按照下表加分:
級別
|
加分
|
|
國家級
|
特等獎
|
50
|
一等獎
|
45
|
|
二等獎
|
40
|
|
三等獎
|
30
|
|
省部級
|
特等獎
|
30
|
一等獎
|
20
|
|
二等獎
|
10
|
|
三等獎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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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研究生學習期間獲得CATTI三級口/筆譯證書,加2分;獲得CATTI二級口/筆譯證書,加4分??诠P譯證書只取最高等級。
(三)懲罰分
懲罰分由班級綜合測評工作小組核定??鄯旨殑t如下:
1.文獻綜述、開題報告沒有按時完成者(以學位辦公室等職能部門規定的時間為準),扣10分;
2.經鑒定確認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者或非法轉讓技術成果者,扣30分;
3.經鑒定確認個人考試成績造假者,扣30分。
五、文體活動測評
文體活動分=100分×個人文體活動總分/文體活動基準分
個人文體活動總分=基礎分+獎懲分
文體活動基準分取學生所在集體參評成員的最高個人文體活動總分
(一)基礎分(100分)
(二)獎勵分
獎勵分由班級綜合測評工作小組核定。加分細則如下。
1.文體活動加分項主要依據校機關和體育教學部組織的校級及以上活動加分,各類興趣類社團活動不加分。
2.加分項目分成文藝、體育兩類,其中文藝包括所有歌舞、演講辯論、書法繪畫、攝影、視頻制作等文化藝術相關的比賽,體育包括所有球類、體操、田徑等相關的體育活動類比賽。每類最多加兩項,每類取一個最高獎勵分后,另一項獎勵分乘0.2系數后累加。
3.雖未獲名次但積極參加學校、學院(研究院)組織的活動者加2分。
4.雖未獲名次但代表學校參加省部級各種文藝、體育比賽者加4分。
5.代表學校參加文藝活動及體育比賽獲得名次者,最高按照下表加分:
等等級
級別
|
一、二名
(特等獎、一等獎)
|
三、四名
(二等獎)
|
五、六名
(三等獎)
|
七、八名
(鼓勵獎、優勝獎、各類單設獎等)
|
國家級
|
30
|
20
|
15
|
10
|
省部級
|
20
|
15
|
10
|
5
|
?!〖?/span>
|
10
|
7
|
5
|
3
|
6.集體項目由參與者分享加分。主力隊員分享所得獎勵分的2/3,非主力隊員分享所得獎勵分的1/3。
六、測評程序
(一)學院成立由院主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組長)、主管教學生工作的副院長、輔導員、院研究生教學秘書等組成的綜合測評領導小組。
(二)以班級為單位成立由輔導員(組長)、班主任、主要學生干部(黨支部、班級和團支部)、以及學生代表組成的綜合測評工作小組,小組成員數要占學生數1/3以上。
(三)以班級為單位組織學生學習考核文件,進行個人總結、自我評價以及同學互評等。
(四)每學年研究生綜合測評時由學生本人提供年度申請加分的獎項證明。
(五)研究生綜合測評工作小組負責研究生綜合測評結果的統計、審核和公示。研究生對測評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學院研究生綜合測評領導小組申請復議,研究生綜合測評領導小組接到學生的申請后,應在1個工作日內做出合理處理。
(六)每學年研究生綜合測評工作結束后,學院打印匯總表一式二份,由學院黨委副書記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后,報送研究生工作部一份,學院存檔一份。
(七)每學年研究生綜合測評工作結束后,可由學院研究生綜合測評領導小組單獨或與學術委員會共同制定下一學年的研究生綜合測評細則,并在全院研究生中公示一周,無異議后上報研究生工作部審核,一經通過一年內不得修訂。
(八)本辦法由外國語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外國語學院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