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學院2024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
為發揮國家獎學金的激勵作用,進一步促進和鞏固我校研究生的優良學風,提高培養質量,依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委員會組成
主任:趙秀鳳 周玉成
副主任:崔亞霄 劉春陽
委員:逯義峰、修文喬、曾小燕、唐萌萌、諶叢、邵文麗、三位導師代表、三位分專業的學生代表
各專業隨機抽取一名學生代表參與評選。評審委員會成員在履行評審工作職責時應遵循平等原則、回避原則、公正原則及保密原則。涉及回避原則的評審委員會成員,由隨機抽取教師代表作為評審委員參加。
二、指標分配方案
學校下達的國家獎學金名額3人。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全日制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和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均可參評,分類評選。全日制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1個名額。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2個名額。
三、評審指標體系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評審1次,研究生在基本學制年限內原則上參評國家獎學金一次。
本次評選原則上面向標準學制內碩士畢業班研究生(包括出國聯合培養學生,不包括延期、委培學生以及助管及輔導員),且正常參加本年度綜合測評。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定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質、科學研究、學習成績為基本條件,同時兼顧在班級活動、社會工作等方面的具體表現。
1、符合《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中石大京研》中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和評選資格。
2、綜合測評要求:碩士需符合當年專業綜合測評排名前20%。如在學生工作、科學研究、學科競賽、社會實踐、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等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表現的研究生,可適當放寬綜合測評要求。
3、在符合以上條件的基礎上,優先考慮研究生在校期間的科研能力和成果。
4、申請人提供的科研成果應為在學期間取得,文章見刊發表且所屬第一作者單位必須為: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5、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實可靠,杜絕弄虛作假。
6、研究生在同一學年只能獲得一項優秀研究生獎學金,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學生,不能參評其它優秀研究生獎學金。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1)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警告(含)以上處分且未被解除;
(2)有學術不端行為;
(3)所學課程有不及格科目;
(4)學籍狀態處于休學或保留學籍;
(5)超出學校規定基本學制年限;
(6)研究生中期考核未通過;
(7)因公派出國(境)攻讀學位或自費留學的研究生,出國前應辦理退學手續,不再享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資格。
四、評審方式及流程
1.學生申請階段
(1)學生應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見附件1,申請表中推薦人為研究生導師),同時提交成績單和當前學歷期間所有獲獎、成果(未正式出版的不予考慮)及證明材料的紙質版復印件,向所在單位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2)提供個人事跡材料電子版(見附件3),個人事跡將用于資助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宣傳。
2.學院評審階段
學院評審委員會依據本單位評審細則審核研究生成績、排名、科研成果、所獲獎勵、參加的社會活動等,研究生導師簽署推薦意見,學院評審委員會原則上采取公開答辯方式進行初步評審,擇優選出擬獲獎研究生。
3.學院公示階段
初審結果在各單位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4、學院將嚴格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實施評審工作,確保獲獎學生的優秀質量。
5、研究生在國獎評選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附件2:《2024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
附件3:《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事跡要求及模板》
注: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外國語學院所有。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外國語學院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