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專業(工學,學科代碼:081800)
一、學科概況
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學科是研究地質資源勘查評價和開發利用的學科。本學科涉及資源和環境兩大領域,與社會和經濟可持續發展密切相關,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的發展既為社會生產力發展提供最基本的物質條件,也是進行工農業建設的先行和超前性工作。因此,本學科與社會發展和人類生存息息相關,在國民經濟建設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是一個極具發展潛力的學科。
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學科以地質體為研究對象,包括研究礦產資源形成的地質背景、成礦(藏)條件和形成機理、分布規律、經濟與技術特征,礦產勘查評價的理論與技術方法體系;與工程地質體相關的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的理論、方法和技術;地質災害防治的理論與方法;地質體的地球物理響應及觀測、處理與解釋技術;地球信息采集、分析處理和開發利用的理論、方法和技術等。
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學科下設4個基本的研究方向。它們均以各類地質體為研究對象,但其研究內容和研究方法各有側重、各具特色。其中,“礦產普查與勘探”以各類礦產資源為對象,重點研究勘查評價與開發的理論和方法;“地質工程”重點研究工程地質體的勘察、評價、規劃、設計、施工、監控等的理論與方法、工藝與裝備技術;“勘查地球物理”將地球物理理論和方法技術應用于礦產資源和地質工程勘查(察)中,通過野外數據采集和處理來推斷解釋各種尺度地質體,是本學科不可或缺的重要技術;“地球信息技術”則重點研究地球信息的采集、存儲、處理、分析、融合及開發利用的理論、方法和應用技術系統。
我校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學科以石油勘探開發過程中的地質地球物理研究和信息技術為特色。其歷史可以追索到1953年建立的石油地質與勘探和地球物理勘探兩個學科,當面在前蘇聯專家指導下就開始招收研究生。我國學位制建立后,1981年建立石油地質與勘探和應用地球物理兩個碩士學科點,同年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1986年建立煤田、油氣地質與勘探和應用地球物理兩個博士學科點。1998年我校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被批準為一級學科博士點,涵蓋礦產普查與勘探、地球探測與信息技術和地質工程三個二級學科博士點,2000年自主增設了能源資源與環境地球化學和資源信息管理兩個二級學科博士點。2002年“礦產普查與勘探”二級學科被批準為國家重點學科。
我校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學科師資力量雄厚,教學科研條件完善。建有“油氣資源與探測國家重點實驗室”、“油氣成藏機理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地球探測與信息技術北京市重點實驗室”。 實驗室擁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實驗設備和分析儀器以及計算機軟件,為學生的學習和科學研究提供良好的培養條件。
二、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適應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適應當代科學技術發展以及石油工業國際化發展需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級科技人才。
1.素質要求
認真學習馬列主義和毛澤東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領導和方針,堅持解放思想和改革開放。有獻身科學、報效祖國的敬業精神,遵紀守法,積極為社會主要建設服務。
具有嚴謹的治學態度、優良的科學作風和學術道德,具有良好的創新精神和創新意識,具有團結協作的團隊精神。
身體健康、心理素質好。
2.知識要求
掌握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具有扎實的數理和外語基礎,具有堅實寬廣的地質、地球物理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石油地質勘探、地球物理勘探與開發地質專門知識。掌握本學科的科技發展動向和學科前沿,熟悉相關學科的知識。
3.能力要求
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科技創新能力和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掌握一門外語,能熟練地閱讀專業外文文獻,并能進行口頭交流。具有良好的科技寫作能力。
三、研究方向
01 含油氣盆地分析與資源評價
02 油氣藏形成機理與分布規律
03 油氣田開發地質
04 地球物理勘探
05 地球物理測井
06 地球信息技術
四、學習年限
學習年限為3年,最長不超過5年。
五、課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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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學位論文
學位論文工作是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研究生進行科學研究或承擔專門技術工作的全面訓練,是培養研究生創新能力,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的主要環節。學位論文工作應包括開題報告、論文評閱和答辯等環節。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工作時間從開題到答辯不應少于12個月(含開題前文獻調研2個月);每位碩士研究生在論文開題之前,必須閱讀至少30篇與所從事的研究工作相關的文獻,其中外文文獻的數量不得少于15篇,寫出文獻綜述報告。文獻綜述報告在開題報告過程中由開題報告評審小組評審。
文獻綜述與開題報告一般在第3學期末完成,碩士研究生寫出文獻綜述與開題報告;做科技、生產調研工作的學生應寫出調研報告。開題報告采用學生答辯的方式,開題報告應該包括論文選題的背景意義和依據、國內外相關研究的現狀與發展趨勢、論文的研究目標與內容、擬采取的技術路徑和可行性分析、預計關鍵技術和難點、論文詳細研究進度、預期研究成果和主要參考文獻等。文獻綜述與開題報告由導師根據情況寫出評語,開題報告完成并通過答辯后,記1學分。開題報告未通過的,限3個月內重新開題,重新開題仍不通過者終止培養。
七、中期考核及分流
中期考核及分流工作參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八、實踐要求
碩士生論文答辯前,應完成文獻閱讀報告以及學術活動等二項實踐活動。
1.在導師的指導下,要求學生閱讀30篇以上相關學術文獻,并撰寫讀書報告,導師負責考核。
2.要求每個學生需參加相關研究領域的學術報告5次以上,每次學術活動結束后,要有400字左右的總結報告,簡述內容并闡明自己對相關問題的學術觀點或看法。
九、其他
鼓勵碩士研究生公開發表學術論文和出國參加學術活動。此項不作為碩士研究生的學位要求,但作為評選校級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