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大京黨〔2014〕31號
關于開展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專項檢查的通知
校屬各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按照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關于開展2014年北京高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專項檢查的通知》要求,學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檢查組于2015年1月1日至1月20日對校內二級單位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專項檢查?,F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對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分工》中各部門(單位)承擔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相關工作任務,在全面檢查2014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檢查以下幾方面內容:
1.各部門(單位)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貫徹落實學校黨風廉政工作與反腐敗部署,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與中心工作一起進行部署、落實和檢查,以及落實領導干部“一崗雙責”的情況。
2.各部門(單位)領導干部及領導班子持續深入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情況,尤其是防止損害教職工合法權益情況;嚴格執行黨的各項紀律,克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現象情況;遵守各項廉潔自律規定,按要求進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情況。
3.各部門(單位)主要領導及領導班子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遵守“三重一大”制度,完善和執行議事規則,保證民主科學決策的情況。
4.各部門(單位)實施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建立健全相關的規章制度,加強信息公開,規范權力運行的情況。
5.部分部門(單位)內部成員及管理服務對象對本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滿意度。
二、檢查安排
(一)自查自評
各部門(單位)對照上述檢查內容進行自查自評,全面評價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總結經驗和不足,提出改進工作的目標或建議。形成本部門(單位)2014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總結報告,填寫《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考核表》(見附件1、附件2)。
(二)重點檢查
1.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學院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辦法(試行)》及《關于開展學院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的通知》的要求,對各學院(部、研究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檢查與校黨委對各學院(部、研究院)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一并進行。
2.對部分職能部門或教輔單位2014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抽查。
3.對1、2中涉及的單位和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以網上匿名調查的方式開展群眾滿意度調查。各學院(部、研究院)的調查對象為內部全體教職員工,被抽查的部門(單位)的調查對象為全體內部員工及部分管理服務對象。調查結果計入考核成績之中。
(三)反饋總結
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根據檢查情況,對上述重點檢查部門(單位)2014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的主要成績、存在的問題及相關建議進行書面反饋。各部門(單位)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在收到書面反饋意見后,需在本部門(單位)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中提出整改措施,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檢查考核結果向學校黨委進行專題匯報。
三、相關要求與說明
1.請各部門(單位)于2015年1月15日前,將本部門(單位)2014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總結報告和《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考核表》報分管校領導或聯系校領導審閱簽字后,交紀委辦公室,并將電子文檔通過OA系統協同給劉煥禮(電話3105)。
2.請各部門(單位)根據上述總結報告和考核表的相關內容準備必要的原始材料(制度文件、會議記錄和紀要、相關工作資料等)以備抽查。
3.檢查結果將納入學校年終考核評價體系,作為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
4.如各單位對考核結果的反饋內容有疑義,可以向校紀委申訴(電話3050),紀委須對被考核部門(單位)提出的問題盡快予以核實、答復或糾正。
附件:1.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考核表(學院、部、研究院)
2.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考核表(機關部門、教輔單位)
中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委員會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