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中國石油大學學生公寓計算機網絡的管理和接入服務、信息服務,保障石油大學公寓計算機網絡的正常進行和健康發展,維護有關各方面的正當權益,更好地為廣大網絡用戶服務,根據信息產業部頒發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國石油大學學生公寓計算機網絡的所有管理者和使用者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中國石油大學和中國石油大學網絡中心針對中國石油大學校園計算機網絡局域網及其用戶所制定的所有規章制度同時適用于本網及本網的用戶。
第二章 管理
第四條 中國石油大學學生公寓計算機網絡由中國石油大學網絡中心(以下簡稱網絡中心)負責規劃、建設和運行控制,并由網絡中心負責管理和接入控制。
第五條 中國石油大學學生公寓計算機網絡(以下簡稱學生公寓計算機網絡)是指在校內、校外由學校集中管理供學生集中住宿的學生公寓內的計算機網絡及其設施。學生公寓計算機網絡由學校網絡中心負責管理和維護,僅供本校學生使用。任何人不得經公寓網絡的信息插座為信息插座所在房間的在住學生以外的任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網絡接入服務。
第六條 學生公寓內的網絡設施(包括:網絡線路、網絡插座、網絡模塊等)屬于學校公共財產,未經網絡中心允許,任何人不得私自連接設備、改動線路,不得在寢室之間拉網線。人為造成破壞的照價賠償。
第七條 學生公寓計算機網絡主要為教學、科研、學術交流、管理服務。為了保證網絡的正常時使用,網絡中心有權在網絡阻塞、性能下降的情況下采取必要的措施,限制其他嚴重影響網絡性能的應用,以保證網絡的正常使用。當發現入網計算機出現異常時(如:異常流量、病毒、攻擊),網絡中心有權先行斷網,通知用戶做出必要的解釋和處理。
第八條 學生公寓計算機網絡及入網計算機統一由網絡中心進行管理和控制,包括用戶入網設備的確認、所屬網絡及信息服務的監管和網絡故障檢測,保障公寓網絡暢通。
第三章 接入
第九條 學生公寓網絡申請條件:申請者必須是中國石油大學的在校學生(中國石油大學學生證)或在校教職工(中國石油大學工作證)。
第十條 所有已經連網的學生宿舍樓中的在住學生,凡接受本管理辦法全部條款的,憑學生證可以且僅限于將本人使用的計算機通過其所居住房間中的信息插座接入校園網。
第十一條 同一房間內的在住學生,享有完全平等的網絡接入權。此權利不因進住的早晚、連網的先后而變化。
第十二條 任何人在將其本人使用的計算機接入網絡之前,必須攜帶本人學生證和計算機網卡的物理地址到網絡中心進行注冊,并交納相關費用后(收費標準附后)方能接入網絡,成為合法用戶。更換房間和網卡的物理地址時必須本人攜帶學生證和網絡交費單到網絡中心進行變更。
第十三條 網絡中心應在申請生效后兩個工作日內接通網絡,如遇特殊情況(設備故障等)不能實現的,必須做出相應解釋。嚴禁未經網絡中心批準私自接入網絡設備,嚴禁通過“三通”、劣質網卡等設備接入網絡。
第十四條 學生公寓計算機網絡的IP地址使用靜態IP地址,各宿舍樓可用的靜態IP地址由網絡中心統一管理。用戶必須攜帶學生證和交費單向網絡中心申請才能變更或注銷其所持有的靜態IP地址。
第十五條 所有入網用戶只能使用網絡中心分配的IP地址,不得私配DHCP服務器,不得私配代理服務器,不得私接路由器。違反本規定者,該宿舍網絡端口禁用半年,且所交網絡運行費用不退還。
第十六條 用戶對系統和網絡管理員所分配的網絡地址在分配的有效期內享有專用權。任何人未經網絡中心的許可,不得使用石油大學校園計算機網絡所擁有的IP地址。盜用IP地址者須交一份書面檢查,并罰款人民幣50元,再次盜用者則停網3個月(針對房間網絡端口,即整個房間停網)。
第四章 運行
第十七條 學生公寓網所有用戶在其網上活動中必須遵守中國教育科研網和國家的有關法規和管理辦法,遵守網絡禮儀和道德規范,不得使用學生公寓網或通過使用學生公寓網從事危害公共安全、損害公眾利益、侵害他人正當權益、竊取或泄露他人秘密以及有傷風化的活動,也不得通過學生公寓網查閱、復制或在網上發布、傳播含有上述內容的信息。
第十八條 網絡用戶和信息服務提供人的通信自由、通信秘密以及人身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利用公寓網絡予以侵害或剝奪。法律或有關管理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九條 學生公寓所有用戶應該及時按照有關規定交納網費。網絡中心將在每學期開學的第1、2星期收取本學期的網費,過期不交者網絡中心將予以斷網,斷網后該IP地址僅保留1個月,由此對網絡用戶所造成的損失網絡中心概不負責。
第二十條 退網:網絡用戶須攜帶本人學生證和網絡交費憑證到網絡中心辦理網絡用戶注銷手續,網絡中心將以半月為最小計費單元退還用戶所交網費,開戶費將不退還。
第二十一條 網絡用戶在按規定連網后,可以就其在公寓網絡的使用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向網絡中心進行咨詢。網絡中心將負責保障公寓網絡連通,但由于用戶計算機自身問題而使網絡不通的將由用戶自己負責。
第二十二條 網絡中心可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采用新技術、調整網絡結構和系統功能、變更系統參數和使用方法、排除系統隱患等,無需征得用戶同意。但如果上述工作影響到用戶的使用性能和使用方法,網絡中心應預先通知相關用戶。
第二十三條 學生公寓網絡的所有用戶在所有與網絡相關的活動中必須接受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保密機關、中國石油大學保衛處、研究生院、學工處、教務處、網絡中心等有關部門的管理人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進行的管理和監督。
第五章 相關責任
第二十四條 公寓網絡用戶在網絡的使用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部門制定的作息制度、宿舍管理辦法、用電管理辦法等有關規章制度,應當尊重他人的正常生活習慣,不得影響他人的正當學習、休息、工作。在發生矛盾時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
第二十五條 所有入網用戶必須對自己在網絡上的行為負完全責任。不得利用網絡進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的活動;不得利用網絡制造和傳播違反國家宗教政策,泄露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宣傳迷信、邪教、色情,有違社會公德的信息;不得利用網絡進行賭博、詐騙等犯罪活動;不得利用或編寫有害代碼攻擊網絡、服務器以及其它計算機;不得進行任何干擾其他網絡用戶、破壞設施的活動;不得散布虛假信息;不得進行人身攻擊。違反上述規定的,該宿舍網絡端口禁用半年,并視情節輕重交學生工作處依照學生管理條例處理,違法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六條 所有入網用戶必須經常更新和安裝計算機系統的相關補丁程序,安裝防病毒軟件。由于網絡用戶計算機感染病毒而影響到網絡運行,網絡中心有權關閉其所在的網絡端口,殺毒后到網絡中心申請重新連接。
第二十七條 宿舍樓內嚴禁拉線布網。寢室內的網絡設備接口如發生故障請報網絡中心,由專職人員前來維修,不得私自移動和拆修,否則,造成的損失一律照價賠償。
第二十八條 對于違反本辦法的網絡用戶,網絡中心根據情況給予有關責任人以下處理:
a 警告;
b 勒令改正;
c 取消連網資格1~6個月;
d 終止相應網絡服務;
e 由網絡中心交由學校管理部門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和紀律處分。
違反本管理辦法情節嚴重的,網絡中心有權強行關閉其IP地址及網絡連接并令其寫出書面檢查。所有違反本辦法被禁止使用網絡的宿舍,已交的網絡運行費用不退還。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石油大學網絡中心負責解釋并實施。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附網絡收費標準
網絡開戶費: 30元 / 端口
網絡運行費: 20元 / 月
對于每個房間需交網絡開戶費30元(由每個房間的第一個網絡申請用戶交納)
每個用戶的網絡運行費以學期為單元收取,最小計費單元為半個月(自然月),連續交納5個月的用戶免費贈送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