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的電子郵箱(以下簡稱“郵箱”)管理,明確安全責任,提高服務質量,根據《網絡安全法》、信息產業部《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與教育部《教育行業網絡安全綜合治理行動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責任劃分
第二條 學校郵箱系統為網易公司提供的企業郵箱服務,網易公司負責郵箱系統的安全防護與數據備份,學校信息中心負責郵箱賬戶管理與系統安全測評。學校郵箱用戶對郵箱密碼安全與賬戶活動負責。
第三條 用戶個人信息和電子郵件內容的隱私權受法律保護,郵件系統管理人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用戶個人信息及電子郵件信息,但應公安機關檢查要求查閱除外。
第四條 用戶在郵箱使用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不得利用郵件從事損害國家、學校和他人利益的活動。如有收到疑似違禁信息,應及時向信息中心舉報。
第三章 賬戶管理
第五條 每位在校教職工與學生在學校郵箱系統中只能擁有一個個人郵箱賬戶。
第六條 教工申請個人或公共郵箱時,可通過e服務-教職工校園郵箱申請流程辦理或持相關證件到信息中心辦理。申請公共郵箱時需寫明郵箱用途,并確定一名編制內員工作為該郵箱責任人。因工作調動、離退等情形發生郵箱責任人變更時,應即時通知信息中心在系統中變更責任人。
第七條 新生入學前,信息中心統一給每位新生分配一個免費郵箱賬戶并隨新生手冊通告郵箱賬戶信息。
第八條 學生畢業或退學后,郵箱保留三個月延用期,三個月后徹底刪除賬戶。教職工退休后希望繼續使用學校郵箱者,可在辦理退休手續時提出續用申請。
第九條 如遺忘密碼,用戶可通過微信企業號郵箱密碼修改功能自助修改,或經信息中心確認身份后代為重置。未經用戶本人授權,信息中心無權修改用戶的郵箱密碼。
第十條 為保證郵箱的安全使用,信息中心有權對下列郵箱賬戶采取禁用措施:
1.未能明確責任人的賬戶;
2.長期(一年以上)未有活動的賬戶;
3.被黑客盜用的賬戶;
4.違背第四條要求的賬戶。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與個人不會以管理員身份發郵件索要用戶的任何賬戶及密碼信息,如有發現此類釣魚郵件,請及時報告信息中心,謹防上當受騙。
第十二條 經發件人申請,信息中心核實后,有權對賬號被盜用后發送的垃圾郵件進行清理。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信息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