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院:
根據《北京市學校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京教勤〔2020〕10號)及學校相關文件要求,為進一步規范學校實驗室氣瓶的管理,消除氣瓶安全隱患,學校擬對實驗室廢舊氣瓶進行集中清查和報廢處置?,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圍
主要清查已達報廢期限和不符合規范的氣瓶。具體包括:
1.長期不使用或無人認領的氣瓶;
2.超過檢驗合格有效期卻未進行檢驗的氣瓶;
3.使用年限已超過鋼瓶出廠鋼印所規定的使用期限的氣瓶(或檢驗鋼印不清、出廠日期不清的氣瓶);
4.瓶內氣體不明的氣瓶;
5.存在安全隱患的氣瓶,如:氣瓶瓶體顏色不清、配件缺失或損壞、氣瓶腐蝕變形等。
二、處置辦法
1.提交申請。各學院、研究院根據清查情況填寫《實驗室氣瓶報廢處置申請表》(附件1),于2021年5月28日前將紙質版(加蓋部門公章)及電子版(通過OA)報送實驗室安全管理辦公室。
2.核實信息。學校組織相關人員到各學院核實擬報廢處置氣瓶信息。如氣瓶實際情況與申報信息不符,需學院重新確認后再予以處置。
3.氣瓶處置。本次統計的廢舊氣瓶由學校聯系具有專業資質的廠家集中處置,各學院、研究院不得自行運輸、處置氣瓶。各實驗室負責人也可聯系供應商回收氣瓶,嚴禁交由沒有相關資質的廠家或個人處置。
三、工作要求
1.及時開展清查工作。本次清查工作是“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之一,各學院、研究院務必高度重視,及時清查不合格氣瓶,消除實驗室安全隱患。
2.資產報廢。各學院、研究院對納入學校固定資產的氣瓶需準確填寫固定資產編號,否則不予銷賬。
聯系人:李坤,聯系電話:89733746。
實驗室安全管理辦公室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