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大京國資〔2019〕18號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
印發《校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評估備案
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校屬各部門、單位:
《校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評估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已經2019年第15次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經教育部財務司回函批準生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2019年12月31日
校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評估備案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校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行為,合理確定國有資產價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第12號令)、《教育部關于改進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管理的通知》(教財函〔2019〕30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校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是指我校校屬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后,將評估項目有關材料向學校、教育部報告的行為。
第三條 國有資產管理處(以下簡稱“國資處”)是校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工作管理部門,負責校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管理辦法制定、備案審核、檔案管理、信息報送等工作。
校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須由經辦人、審核人、審批人依次處理。經辦人由國資處設專人擔任,審核人為國資處負責人,審批人為主管國資處或財務處的校領導。
校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材料須加蓋“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專用章”(以下簡稱“專用章”),專用章由備案經辦人管理。
國資處于每季度終了的15個工作日內將所備案項目情況統計匯總后報教育部,于每年度終了后30個工作日內將年度備案工作整體情況報告提交教育部。
第四條 校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工作實行分級管理。校屬一級企業資產評估項目備案工作由國資處審核后報教育部備案;校屬二級及二級以下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工作由北京中石大新元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石大新元”)審核后報國資處備案。
第二章 評估條件及備案程序
第五條 校屬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相關資產進行評估:
(一)整體或者部分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
(三)合并、分立、破產、解散;
(四)非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股權比例變動;
(五)產權轉讓;
(六)資產轉讓、置換;
(七)整體或者部分資產租賃給非國有單位;
(八)以非貨幣資產償還債務;
(九)資產涉訟;
(十)收購非國有單位的資產;
(十一)接受非國有單位以非貨幣資產出資、抵債;
(十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事項。
第六條 校屬一級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須由國資處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校屬二級及二級以下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如石大新元獨資或控股的由石大新元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第七條 評估企業及相關人員應當如實向資產評估機構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并對所提供的有關情況和資料的客觀性、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不得隱匿、虛報資產;應當積極配合資產評估機構開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資產評估機構的正常執業行為。
第八條 校屬一級企業備案的工作程序
1.企業自評估基準日起3個月內將項目評估備案申報材料交至國資處,申報材料包括:
(1)學校關于企業資產評估備案的請示,內容包括:基本情況、開展資產評估工作的原因、資產評估基準日、資產評估委托方、中介機構、資產評估結果及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2)《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表》或《接受非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表》(一式三份,下同);
(3)與資產評估項目相對應的經濟行為批準文件;
(4)資產評估報告(包括評估報告書、評估說明和評估明細表等);
(5)評估基準日及評估基準日上一年度審計報告;
(6)其他材料。
2.國資處收到材料審核通過后報教育部備案。
3.教育部批準后反饋加蓋教育部國有資產評估備案章的備案表至學校。
第九條 校屬二級及二級以下企業備案的工作程序
1.企業自評估基準日起3個月內將項目評估備案申報材料交至石大新元,申報材料包括:
(1)與資產評估項目相對應的經濟行為的批準文件;
(2)占有單位填報的《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表》或《接受非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表》(一式三份,下同);
(3)資產評估報告(包括評估報告書、評估說明和評估明細表等);
(4)評估基準日及評估基準日上一年度審計報告;
(5)其他材料。
2.石大新元收到材料審核通過后報國資處備案。
3.國資處對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反饋加蓋專用章的備案表至石大新元。
第十條 評估備案工作必須在相應經濟行為發生前完成,不得事后備案;不得備案已過評估結果使用有效期的項目;不得備案各類形式的追溯評估結果;不得偽造、變造評估項目的任何申報材料。
第十一條 評估備案項目所對應的經濟行為導致學校部分或完全退出被評估校屬企業的,必須理清被評估校屬企業歷史上所有產權變動行為,確定歷次國有產權變動都按政策規定履行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程序,確保國有資產無流失風險,才能履行備案程序。評估備案之前需要履行其他國有資產管理程序的,應先履行其他程序,不得簡化或省略。
第三章 附則
第十二條 備案完成后,需對評估結果進行調整的,應當向國資處重新申請辦理備案手續,原備案表由國資處收回。
第十三條 評估備案表應當與資產評估報告書同時使用,資產評估報告的使用各方應關注評估報告書中所揭示的特別事項和評估報告的法律效力等內容,合理使用評估結果。
第十四條 評估項目所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的法律責任由受托評估機構和在評估報告中簽字的具有相應執業資格的評估人員共同承擔,不因備案而轉移其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國資處對備案項目檔案進行嚴格管理,對所有備案項目申報材料登記造冊,長期保存。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國資處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經教育部財務司回函確認后生效。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黨政辦公室 2019年12月31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