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處審批的因公出國(境)一般指90天以內的短期出國境。
1、經費可報銷內容
序 號 |
類 目 |
說 明 |
① |
國際旅費 |
一類(院士),二類,三類乘坐艙位等級分別為頭等、公務、經濟。非國航需行前填寫《乘坐非國內航空公司航班審批表》。 |
② |
國外城市間交通費 |
必須是國外城市間,不含國外城市內。 |
③ |
住宿費 |
二三類按照規定內標準報銷(見地區標準表),只計算住宿天數 |
④ |
伙食費 |
包干使用,按離、抵我國國境之日計算 |
⑤ |
公雜費 |
包干使用,可用于室內交通、郵電、辦公用品及小費等 |
⑥ |
其他費用 |
簽證費、保險費、國際會議注冊費等 |
2、必須的報銷材料
序號 |
所需備件 |
說 明 |
① |
出國任務批件或審批表 |
我校國際處出具的批件;臺灣辦事處批件 |
② |
護照復印件(含簽證和出入境記錄) |
教師須公務護照,簽章不全需有情況說明 |
③ |
機票付款憑證 |
客票行程單、機打發票,電子發票及行程明細 |
④ |
中文注明開支內容、日期數量金額等 |
全外文需有中文注釋、經由國際處簽字審核 |
⑤ |
出國人員或經辦人員簽字 |
簽字完整 |
⑥ |
據實報銷的各種發票及收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