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校博士后的在站管理工作,提高博士后培養質量,根據人事部、全國博管會《博士后管理工作規定》,結合我校博士后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
一、考核對象
各博士后流動站在站工作滿一年的博士后研究人員。
二、考核內容
1.博士后的政治素質和思想道德品質;在站期間博士后參加公共活動的積極性,對博士后公益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程度。
2.業務水平:嚴格按照《中國石油大學博士后研究人員中期考核表》(附表)內容,重點考核博士后進站以來參加的科研項目、發表的科研論文、科研獲獎、論著和專利等內容。
三、考核結果
博士后中期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各院、系(中心)確定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的人數不超過該流動站博士后總人數的10%,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不得在我校繼續從事研究工作,學校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對其做退站處理。中期考核表由院、系(中心)蓋章后報人事處存檔。
四、考核小組成員
中期考核小組成員由院、系(中心)的學術委員會或流動站博士后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組成,一般不少于5人。
本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學校博士后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表: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博士后研究人員中期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