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院:
昌平區為進一步優化人才發展環境,系統推進人才強區建設,加快集聚昌平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出臺了“昌聚工程”人才項目。我校成功申請成為“昌聚工程”自主認定試點單位。根據《昌平區支撐“星斗”“雨燕”“騏驥”“云臺”計劃暨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集聚發展工程實施細則》和《關于開展2024年度“昌聚工程”自主認定工作的通知》,結合學校實際,現就開展2024年度“昌聚工程”青年類人才評選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德才兼備、品行端正,遵守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
2.年齡應在40周歲(含)以下(按照2024年1月1日計算);
3.申報人應全職在校工作,所從事研究領域符合昌平區產業發展方向,且主動承諾入選后繼續在昌平區工作三年以上;
4.學校青年教師(不含已經獲得國家級人才稱號教師)。
(二)成果條件
申報人應有廣闊學術視野、創新思維以及突出的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課題研究方向和技術路線符合昌平區產業發展方向,已有科技成果或預期產出科技成果在昌平區轉化落地前景廣闊。
二、資助政策
1.昌平區最高給予獎勵資金50 萬元/人(按照4:3:3比例分3年發放),與學校的人才相關待遇就高執行;
2.昌平區給予包括住房保障服務(每人每月不超過5000元,兩年)、服務保障資金(每人每年5萬元,兩年)等配套服務保障;
3.對于符合條件的青年類人才,昌平區給予其他資金支持與配套服務保障。
具體資助政策見《昌平區支撐“星斗”“雨燕”“騏驥”“云臺”計劃暨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集聚發展工程實施細則》。
三、推薦評選指標
綜合學校人才發展規劃以及本年度昌平區實際資助經費額度,學校2024年“昌聚工程”青年類人才評選指標為3人,各學院(研究院)可推薦1名候選人。
四、主要評選程序
1.學校發布申報通知:正式啟動“昌聚工程”自主認定青年類人才評選工作。
2.學院提名推薦:學院(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對候選人學術水平、創新能力、服務昌平區域經濟能力和未來工作設想等進行評議;學院黨委對申報人的政治表現、意識形態、師德師風、廉潔自律、學術誠信及人選背景方面進行把關并出具書面意見。11月11日前學院推薦報告、學院黨委把關意見和青年類人才自主認定復審表上報科學技術處。
3.學校專家評議:學校組織評審專家開展會議評審,評議形成建議推薦人選。申報人需要親自參會答辯,準備匯報PPT。匯報內容主要包括科研經歷、學術水平和能力、科研創新能力、服務昌平區域經濟能力、未來工作設想等。
4.學校黨委審議:學校對校院兩級推薦人選進行審議,研究確定學校推薦人選;
5.上報備案復審:學校向昌平區上報學校推薦人選;完成線上系統申報,并向工作組報送紙質申報材料。
科學技術處聯系人:楊焜,聯系電話:89732131,電子郵箱:yangkun@cup.edu.cn;
人事處聯系人:尚雨辰,聯系電話:89733108,電子郵箱:rcb@cup.edu.cn。
科學技術處
人 事 處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