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學校優秀青年學者和青年拔尖人才文件規定,現就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參加考核人員
2021年和2022年優秀青年學者和青年拔尖人才入選者(聘期開始時間在2022年6月30日前)。
二、文件執行原則
1.考核程序、標準等按照《優秀青年學者培育計劃實施辦法(2023年修訂)》(中石大京人〔2023〕6號)、《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計劃實施辦法(2023年修訂)》(中石大京人〔2023〕5號)執行。
2.崗位職責:入選者按照《優秀青年學者培育計劃實施辦法(2021年修訂)》(中石大京人〔2021〕34號)和《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計劃實施辦法(2021年修訂)》(中石大京人〔2021〕35號)考核。
三、考核程序
1.受聘者填寫《優秀青年學者培育計劃中期進展報告》/《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計劃中期進展報告》,后附成果支撐材料。
2.學院(研究院)學術委員會根據聘期崗位職責和聘期目標對受聘者履職情況進行中期考核,提出考核意見,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并經學院黨政聯席會審議確定,報人才辦公室備案。
四、報送材料清單
1.《優秀青年學者培育計劃中期進展報告》/《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計劃中期進展報告》(命名方式:單位-姓名-中期報告)(紙質版,簽字蓋章后掃描電子版)
2.《中期考核指標匯總表》(表格僅保留本單位人員,待考核人員填寫“個人自評”項目后,單位核實并填寫“學院評審意見”,確保填報信息準確屬實)(EXCEL版,紙質版)
3.成果支撐材料(電子版)(具體要求見附件1)
成果起止日期為聘期開始時間至今(聘期起始時間見匯總表)。
請各學院(研究院)于5月17日前將紙質材料交人才工作辦公室(主樓A1202),電子材料OA李玉培、尚雨辰。
聯系人:李玉培、尚雨辰
聯系電話:89733108
人才辦公室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