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校聘非事業編制人員聘用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中石大京人〔2021〕25號),現就2024年校聘非事業編制人員崗位晉升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任對象
已定崗聘任的校聘非事業編制人員。
二、聘任條件
校聘非事業編制人員晉升聘任按照《校聘非事業編制人員聘用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中石大京人〔2021〕25號)文件執行。
1.入職后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近三年未受到黨紀或行政處分。
3.在職員八級崗位工作滿一年的可申報職員七級崗;在職員九級崗位工作滿一年的可申報職員八級崗;在專業技術十一級崗位工作滿一年的可申報專業技術十級崗;在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工作滿一年的可申報專業技術十一級崗。
三、聘任程序
1.在相關崗位工作滿足時間要求一周內,個人填報《校聘非事業編制人員晉升聘任申報表》,提交至所在單位;
2.個人提交申請后一周內,單位對申報人員的申報條件及支撐材料進行核實,并對申報人員進行評議,評議通過后將推薦名單及申報材料報學校崗位設置與聘任辦公室(人事處);
3.學校崗位設置與聘任辦公室(人事處)對各單位報送的人員資格和材料進行復核,并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發文聘任。
四、相關要求
1.各單位要按規定程序,做好校聘非事業編制人員晉升聘任工作;
2.提交材料目錄和要求:
《校聘非事業編制人員晉升聘任申報表》、《校聘非事業編制人員晉升聘任單位遴選會議備忘錄》,請報送紙質版材料(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崗位聘任工作聯系人:趙茜
聯系電話:89733060
人事處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