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
開展 2019年聘用合同期滿續簽工作的通知
校屬各部門、單位:
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聘用合同管理辦法》(中石大京人〔2014〕25 號),為進一步規范聘用合同續簽工作,現將我校開展 2019年聘用合同期滿續簽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續簽工作對象
2019年12月31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聘用合同》聘期期滿的人員,具體名單由人事處通知各部門或單位。
二、聘期考核要求
1.各部門或單位應在受聘人員合同期滿前安排聘期考核工作。 考核等級分為合格、不合格,考核結果作為是否續聘的主要依據。被考核人員需填寫《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聘期工作鑒定表》(附件 1)。
2.對于首個聘期期滿的新進青年教師,由各聘用單位組織首聘期考核工作。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新進青年教師聘用管理暫行辦法》(中石大京人〔2013〕53 號)的相關規定,首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學校將不予續聘。
三、續簽聘用合同
1.如受聘人與學校雙方均同意續簽聘用合同,受聘人員與學校簽訂《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聘用合同續簽書》(附件 2),與聘用部門或單位簽訂《聘期崗位職責書》(附件3)。
2.《聘用合同續簽書》一式兩份,受聘人員與學校各持一份,均附入原聘用合同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聘用合同期限
1.聘期一般為4年。
2.受聘人員在校被聘任為專業技術七級及以上或職員六級及以上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聘期為8至12年的長期合同,也可按一般期限(4年)簽訂。
3.在本校連續工作已滿10年且年齡距國家法定退休時間不足10年的人員,受聘人員書面提出聘用至退休的,聘期可以至法定退休年齡。
五、終止聘用合同
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聘用合同管理辦法》(中石大京人〔2014〕25 號)第十四條,出現文件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終止。
六、終止合同的程序
(一)個人提出終止聘用合同
1.對于受聘人提出不再續簽聘用合同的, 受聘人需填寫《教職工調出審批表》,由所在部門或單位審批后送交人事處。
2.學校審批同意后,由聘用部門或單位通知受聘人到人事處辦理調離學校手續。
(二)學校提出終止聘用合同
1.對于聘用部門或單位提出不再續簽聘用合同的, 聘用部門或單位需書面上報不續聘的詳細情況說明。
2.學校審批同意后,與所在部門或單位共同填寫《聘用合同解除或終止通知書》。
3.受聘人所在部門或單位領導(須兩人以上,其中一人為主管人事工作的單位正職)與受聘人員談話,送達《聘用合同解除或終止通知書》,通知受聘人于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到人事處辦理離校手續,同時須詳細記錄談話過程及內容。
七、工作時間安排
1.2019年11月12日,人事處將聘用合同期滿人員名單通知給各部門或單位。
2.2019年11月13日 - 2019年11月27日,各部門或單位組織聘期考核及聘用合同續簽工作, 完成后將所有材料一并送交人事處,其中終止合同的需要于2019年11月31日前上報。
3.2019年12月初,學校審核續簽及終止聘用合同結果,為終止聘用合同的受聘人員辦理離校手續。
八、需報送的材料
各部門或單位組織聘期考核及聘用合同續簽工作完成后,將以下材料報送人事處(綜合樓A座1202):
1.《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聘期工作鑒定表》(一份);
2.《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聘用合同續簽書》(一式兩份);
3.《聘期崗位職責書》(一式三份)。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人事處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