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校聘非事業編制人員聘用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為進一步規范勞動合同續簽工作,現將我校開展2024年校聘非事業編制人員勞動合同期滿續簽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續簽工作對象
2024年《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非教師崗位人員勞動合同書》聘期期滿人員。
二、聘期考核要求
各部門或單位安排聘期考核工作,考核等級分為合格、不合格,考核結果作為是否續聘的主要依據。被考核人員需填寫《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校聘非事業編制人員聘期工作鑒定表》(附件1)。
三、續簽勞動合同
1.如受聘人與學校雙方均同意續簽勞動合同,受聘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聘期崗位職責書》(附件2),并與學校續簽勞動合同。
2.《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校聘非事業編制人員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受聘人員與學校各持一份。
四、終止勞動合同
(一)個人提出終止勞動合同
1.受聘人在e服務填寫《教職工離職審批》表單,用人單位及相關職能部門審批。
2.學校審批同意后,受聘人到人事處辦理調離學校手續。
(二)學校提出終止勞動合同
1.對于聘用單位提出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聘用單位需在合同期滿前至少提前一個月書面報送不續聘的詳細情況說明。
2.學校審批同意后,與受聘人所在單位共同填寫《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通知書》。
3.受聘人所在單位領導(須兩人以上,其中一人為主管人事工作的單位正職)與受聘人員談話,送達《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通知書》,通知受聘人于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人事處辦理離校手續,同時須詳細記錄談話過程及內容。
五、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項
1.各單位于合同期滿前組織聘期考核工作,完成后將考核結果和相關材料報人事處。
2.聘期崗位職責書作為績效發放、聘期考核、勞動合同續簽的重要依據,請各單位根據教職工所聘崗位認真填寫。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人事處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