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校聘非事業編制人員聘用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中石大京人〔2021〕25號),學?,F組織開展2021年校聘非事業編制人員定崗聘任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聘任對象
2019年入職的校聘非事業編制人員。
二、申報條件與聘任崗位
1.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可以參加合同中期定崗聘任。具有博士學位人員可申報職員七級崗或專業技術十級崗,具有碩士學位人員可申報職員九級崗或專業技術十二級崗,具有學士學位人員可申報職員十級崗或專業技術十二級崗。
2.對于來校前已取得了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且與來校后所從事的工作內容一致的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定崗聘任后可以認定為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認定時間為定崗聘任的時間),并聘任相應崗位。
三、工作成果統計期限
本次崗位聘任的工作成果統計期限為:自來校工作之日起至工作期滿2年。
四、聘任程序及時間安排
校聘非事業編制人員崗位聘任工作必須堅持“兩公開,一監督”的原則,確保聘任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聘任過程中教職工如有疑問可隨時以書面形式向學校崗位設置與聘任辦公室(人事處)提出。具體聘任程序及時間安排如下:
1.6月28日,學校發布工作通知。
2.6月28-30日,個人填報《校聘非事業編制人員定崗聘任申報表》并提交至所在單位。
3.7月1-9日,各單位對申報人員的申報材料(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履職情況、在職期間主要工作業績等)進行核實,對其思想政治、師德師風、職業道德進行把關,在充分聽取群眾意見以及考察個人表現的基礎上確定推薦人選,并在本單位OA部門空間對推薦人選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推薦名單及申報材料上報學校崗位設置與聘任辦公室(人事處)。
4.8月26-31日,學校崗位設置與聘任辦公室(人事處)對申報人員的資格和材料進行復核。
5.9月1-7日,學校崗位設置與聘任辦公室(人事處)對符合聘任條件的申報人員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發文聘用,聘用起始時間自其入校工作滿2年之日起。
五、工作紀律
1.崗位聘任涉及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各單位應高度重視崗位聘任工作,堅持條件,嚴格程序,廣泛聽取意見,認真審查申報人的條件和申報材料,不得將不符合條件的人選和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上報學校。
2.申報者個人必須如實填報各種信息,對在評審過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則取消其聘任資格。
舉報電話:人事處89733060;紀委89733099。
3.此次崗位聘任工作的申訴案件,由學校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負責,申訴電話:89733049。
崗位聘任工作聯系人:劉悅、趙茜 聯系電話:89733060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人事處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