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4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選派辦法》、《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國內外訪問學者選派管理規定》(中石大京人〔2020〕44號)及《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教職工在職培訓工作管理辦法》(中石大京?!?009〕92號)文件精神,現就2024年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赴國外從事訪問交流選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
1.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高級研究學者:3-6個月。
訪問學者:3-12個月。
博士后:6-24個月。
二、資助內容
資助內容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獎學金是用于資助留學人員在外學習期間的基本學習生活費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費、注冊費、醫療保險費、書籍資料費、板凳費、簽證延長費等。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允許外方提供配套經費資助。
三、申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符合《2024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規定的申請人基本條件。
2. 須為國內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申請人原則上應主持或參與研究項目、課題,出國研修計劃應緊密結合在研項目、課題、所在單位重點工作。
3. 申請時須提交擬留學單位的正式邀請函。
4. 外語水平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擬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申請時外語水平未達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單位重點推薦,亦可申請,但須提供可反映其外語水平的考試證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試成績單。此類人員如通過評審被錄取,須參加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相關語種培訓或自行報考WSK/TOEFL/IELTS等考試,達到外語條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申請時外語水平合格者。
(二)類別要求
1. 高級研究學者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年齡不超過55周歲(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須為國內行政機關、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取得突出業績。其中,教學科研人員重點支持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或博士生導師,優先支持“雙一流”建設學科主要負責人、或國家級重點教學或科研項目主要負責人、或部級(含)以上教學或科研平臺主要負責人、或部級(含)以上教學或科研獎勵一等獎獲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員重點支持具有副司局級(含)以上行政職務的人員。
2. 訪問學者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須為國內行政機關、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本科畢業后應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碩士畢業后應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無工作年限要求。
3. 博士后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為國內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具有博士學位的優秀在職青年教師、科研人員,申請時距其博士畢業時間應在3年以內;或國內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即將入職或已入職的應屆博士畢業生(尚未獲得博士學位的),申請時須通過入職單位推薦,派出前應確保獲得博士學位。
四、選拔程序
1.校內審批(交至人事處)
(1)申請人填寫《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國內外訪問學者申請表》,并上交至所在單位;
(2)申請人所在單位應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綜合素質、發展潛力、出國留學必要性、學習計劃可行性、品德修養及身心健康情況等方面進行嚴格把關,對其出國留學提出明確目標要求,并出具有針對性的單位推薦意見,學院應對本單位推薦人員進行排序。
(3)2024年4月8日前申請人所在單位將《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國內外訪問學者申請表》及所規定的審批材料、《國家公派出國研修報名匯總表》報送到人事處,其中《匯總表》同時需要電子版材料。
2. 留學基金委員會所要求申報材料遞交(交至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1)基金委網上報名及申請受理時間為2024年4月10日-4月30日。校內資格審查通過人員應在此期限內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按照《2024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申請材料及說明》準備申請材料,如申請的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國外高校/機構合作獎學金對申請材料有特殊要求,則根據具體合作渠道的相關規定執行;
(2)2024年4月18日申請人將所需材料提交至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審核,其中《單位推薦意見表》中推薦意見由申請人所在部門針對每位申請人填寫,紙質版單位簽字蓋章,同時報送電子版材料。聯系人:范老師;聯系電話:897393582
五、派出管理
(一)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自動取消。如無特殊情況,CSC原則上不受理變更留學國別、變更留學單位、變更留學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請。未經批準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經CSC批準放棄者,2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
(二)入選者應在各項目規定的資格有效期內按期派出,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棄。出國前應按照CSC和學校的要求,辦理相關出國手續;出國期間應按照所在單位審批通過的研修計劃開展研修,每3個月向使館和所在單位報送階段性匯報;按期回國后,應提交研修報告,并在所在單位開設講座。
1.《出國留學人員須知》:
http://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60129/20160129143226_1296.pdf
(三)入選者所在單位應采取措施,加強對留學人員的目標和過程管理,在留學人員錄取后,應合理安排其教學科研工作,保證按期派出;派出前應對留學人員加強心理健康和道德誠信方面的行前教育,對其國外研修計劃提出明確要求,并指導、協助其辦理出國手續;在留學人員派出后,應加強指導和檢查,保持定期聯系,審核留學人員階段性匯報,做好過程管理工作;督促留學人員按期回國,在留學人員回國后,應考核其留學成果,確保留學效益。
六、青骨項目相關說明
2024年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1:1配套出國研修項目)網上報名及申請受理時間為9月10-25日,請有意申請出國研修人員提前做好相關準備。
聯系人:馬老師、王老師
聯系電話:89733109
附件1:2024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選派辦法及相關要求
附件2:《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國內外訪問學者選派管理規定》(中石大京人〔2020〕44號)(登陸OA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