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2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的通知
接市教委和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通知,北京市2022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即將開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北京市貫徹《〈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加強北京市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文件要求,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現將今年春季申請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具備《教師法》規定認定高校教師資格條件,在高校教育教學崗位工作的在編專任教師及高校輔導員(主要對象為已參加北京市組織的崗前培訓、無教師資格證的教師,已經具有高校教師資格證的教師無需重新認定)。
高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行政人員,不能認定高校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高校教師資格者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身份、戶口條件
中國公民及辦理了居住證明的港澳人士和臺灣同胞。
2.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3.學歷條件
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4.普通話水平條件
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和語言文字工作機構共同組織的普通話測試并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具體安排可查詢北京市語言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網站,網址:http://www.beijing-language.gov.cn。
5.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條件
參加北京市高師培訓中心組織的校外崗前培訓,并取得合格成績。
6.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我校指定的體檢醫院為北京市昌平區醫院,申請人持本人一寸照片到指定體檢機構,自費掛號進行教師資格體檢。
7.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除全日制高等師范教育類專業本科畢業的人員,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職務(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有博士學位的申請人外,其他申請人均應按照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辦法和標準接受測試,并達到合格標準。
三、工作時間安排
4月21日(周四)7點至27日(周三)24點:符合條件申請人員登錄http://www.jszg.edu.cn(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網上申報,具體操作說明請參見附件1。
4月29日前:各院匯總材料并上報人事處師資辦。
5月9日至16日:人事處對申請高校教師資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5月23日前:學校完成資格審查、認定,上報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事務中心。
四、材料清單
1.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證明
首都師范大學高師培訓中心組織的校外崗前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
2.體檢證明
北京市昌平區醫院的體檢證明復印件,體檢證明復印件僅需要復印原件的封面、填有個人信息所在頁及蓋有公章的結論部分所在頁,其它化驗單據等不需要復印。
3.證件照
個人近期免冠標準一寸證件照一張,用于證書制作,背面寫好申請人姓名。
4.北京市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表(參見附件2)
全日制高等師范教育類專業本科畢業的人員,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職務(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有博士學位的申請人無須提交。凡不滿足第二條第7項者,均需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采取面試、試講等方式,由各學院教學專家組對申請人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進行考察,并提出審查意見。
由各學院統一填寫《北京市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情況匯總表》(附件3),請提交電子及紙質表格。紙質表格由學院蓋章后送至人事處師資辦,電子版OA人事處馬曉琨。請各學院于4月29日前將匯總材料上報師資辦。
特別提示:各院辦負責做好初審工作,所有材料一律用A4紙。
五、網上填報注意事項
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管理部門自2019年春季開始,啟用新版《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網上申報系統內容也有較大變化,我校申請人在網上填報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人事處相關工作人員聯系溝通。
請申請人在填報過程中注意以下問題:
1.符合普通話免測條件的申請人在填寫身份信息時,須將學位證書或專業技術職務證書(證明材料)拍照上傳;
2. 認定所在地信息應選擇“任教高等學校所在地”;
3.“任教學科”欄,只選一個學科,原則上應與申請人所任教學科或所學專業相一致;申請任教學科應選擇到學科最小分支(即雙擊后不可再分);輔導員應選擇“法學”→“政治學”→“思想政治教育”或“馬克思主義哲學與思想政治教育”。
4. 申請人在選擇確認點時,應選擇“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高校教師)”;
5. “工作單位”填寫“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6.“現從事職業”中,專任教師選擇“在職教學人員”,輔導員選擇“其他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
7.《個人承諾書》上傳時,請按操作說明步驟上傳虛線框內部分。
六、特別說明
1.請各相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加強督促與培訓指導,對于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專任教師,要求其按照規定程序取得教師資格證。
2.補發、換發證書的相關要求詳見北京市教師資格網(http://www.bjtcc.org.cn),相關材料于春季報送申請認定材料時一并報送。
請各學院將以上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項轉告相關教師。
聯系人:馬老師、張老師
聯系電話:89733109
附件1:申請人操作說明